許允為吏部郎,多用其鄉裏,魏明帝遣虎賁收之。其婦出誡允曰:“明主可以理奪,難以情求。”既至,帝核問之。允對曰:“‘舉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為稱職與不?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釋。允衣服敗壞,詔賜新衣。初,允被收,舉家號哭。阮新婦自若雲:“勿憂,尋還。”作粟粥待,頃之允至。
君子盖犹犹尔。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衛玠總角時問樂令“夢”,樂雲“是想”。衛曰:“形神所不接而夢,豈是想邪?”樂雲:“因也。未嘗夢乘車入鼠穴,搗齏啖鐵杵,皆無想無因故也。”衛思“因”,經日不得,遂成病。樂聞,故命駕為剖析之。衛既小差。樂嘆曰:“此兒胸中當必無膏肓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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