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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飞过麦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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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怔。说起来,邻居家那只勇敢的大白鹅后来怎么样了?应该没有被吃掉吧。毕竟它保卫了主人家的安全,大概能得个善终。

卢瀚文作为少年人,有着旺盛的好奇心,他自由自在的把少年欢脱的本性尽情地展现了出来,可惜他选中的对象没有一个领情的。他看到可爱的小羊羔想摸摸,结果羊对他特别凶地咩了一声,他看到可爱的小猫咪想摸摸,结果猫对他特别凶地喵了一声,反正一点也没讨到好。

小少年无比郁闷:“黄少,为什么它们都不喜欢我啊。”

黄少天摸摸他的头,说道:“大概因为你不会飞。”

卢瀚文:啊?

黄少天笑了:“欺软怕硬呗,你看我的。”

他狠狠地瞪了那只羊一眼,小羊羔吓得缩了缩头,然后黄少天拽着卢瀚文的手摸了上去,小羊羔虽然身子僵了僵,但真的没动。至于那只橘猫,黄少天不想和猫一起玩,因为隔壁微草吉祥物就是猫。

黄少天其实很羡慕猫,因为小猫身姿灵巧,斜着墙都能爬过去,堪称是飞檐走壁。虽然他没亲眼见过,但年少时他一直以为,猫是可以做到飞过麦田的。

不过眼前这只橘猫就算了吧,它看起来很重,应该飞不动。

在农村他们得到了非常热情的款待,午餐是一众大宅男用自己收集的材料自己做的午饭,味道黄少天已经不想回忆。但晚饭是村民们很热情地请他们去吃的,尽管对方并不知道电竞选手是个啥职业,也不知道荣耀是个啥游戏,只知道这是群大城市有高工资很厉害的年轻人,被摄像机拍着能上电视。

辍学打游戏这种事情,黄少天当初对家长也不敢去提,他怕游戏打不成,先让家长打了。但是好在家长开明,虽然爸妈当时对这个职业前景也没什么希望,却同意他去了训练营。

还好他借着荣耀发展的东风,没有辜负家人的期望。

在吃饭之前,黄少天哼着歌坐到平房上。他没有选择住在村长家的三层小楼,而是住在了一家还保留着平房建筑的村民家,为的就是爬到房顶去看星星,虽然夜幕还没有降临,一切为时尚早。

他又看到了远处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风吹过时会卷起麦浪,像他见过的大海一样。

最终年少的他没有飞过麦田。在爸妈接他去城市念书的时候,黄少天只带走了他那把“黄少天的剑”,他没有从层层叠叠的绿色麦穗里穿过,他跟着爸妈绕过麦田,走到了麦田的尽头。

黄少天发现,原来麦田的尽头不是大城市。他站在尽头还远看不到大城市,只能看到远处的山罩着雾气,用贾岛的诗句感叹一句,这就是云深不知处啊。

麦田的尽头是一条修得极好的大马路,会有公交车慢慢开过来,带着等在车站的人们走向大城市,走向下一个逐梦点。

他告别泥巴捏成的四合院,告别星空,告别蝉鸣蛙叫爬树爬墙,告别邻居家的大白鹅小羊羔还有猫猫狗狗,告别练剑的师父,他带着黄少天的剑,劈开了荣耀与荆棘,手中未开刃的普通太极剑最终蜕变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冰雨。

少年终究成为剑圣。

夏天天黑得很晚,太阳照在天边暖红了云彩,红黄橙相间隔的像极了荣耀里女孩子们爱用的“乡村黄昏”什么的地图,确实是乡村美景。

有几个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的,黄少天觉得喻文州说得还真对,夕阳下的奔跑,可不就是他逝去的前半段青春吗?虽然说出去也没人信。

黄少天曾经想偷一只蝉或者偷一只蛙,最差是偷只鸟蛋,最好是偷了邻居家的大白鹅。总归他想带个什么去城市里做念想,只有一把剑,实在不太酷。

然而他最终只来得及带走了一支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脱落到地上的麦穗,黄少天想,其实它和狗尾巴草也没什么区别。他衔着麦穗来到了城市,后来把它夹到了书里,至于是哪本书,他不记得了,总归和“黄少天的剑”一样,已经束之高阁。

他还是想飞过麦田,因为他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最后一天离开的时候,黄少天去麦田旁边驻足了一会,摄像派了一个人跟着他,只见他站在麦田边上,忽然用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喊了一声。

“喂——我飞过去了!”

飞鸟被惊动,蝉鸣都窒了一瞬,黄少天得意洋洋的披着阳光走了回去。他冲远处的队友们挥了挥手,看着来送行的村民和小土狗,甚至还有那只凶猛的大白鹅,黄少天想,他最终还是飞过了麦田。

如果不飞过去,他绝对不会遇到这些让他珍惜终生的队友。

走的时候没有风再吹下麦穗,黄少天也当然不会闲着去摘人家好端端长着的麦穗。他大踏步地走了过去,心想,偷什么偷,他早已经偷了麦田上的一抹星光,放在自己冰雨的剑尖上了。

“飞过去了什么?你是在对飞鸟示威吗?”喻文州问他。

黄少天看看自己的好搭档,他回首对着麦田吹了个口哨,答非所问道:“等到退役之后我就把剑捡起来,每天早上早起去舞剑。”

二十几岁的黄少天飞过的是麦田,飞过的是十几岁时的他,想都没想过的梦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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