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孔子曰:“有阴厌,有阳厌。”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阴厌、阳厌?”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玄酒,不告利成,是谓阴厌。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
君子曰: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欲察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故作事不以礼,弗之敬矣。出言不以礼,弗之信矣。故曰:“礼也者,物之致也。”是故昔先王之制礼也,因其财物而致其义焉尔。故作大事,必顺天时,为朝夕必放于日月,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是故天时雨泽,君子达亹亹焉。是故昔先王尚有德、尊有道、任有能;举贤而置之,聚众而誓之。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因吉土以飨帝于郊。升中于天,而凤凰降、龟龙假;飨帝于郊,而风雨节、寒暑时。是故圣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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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士衡初入洛,咨張公所宜詣;劉道真是其壹。陸既往,劉尚在哀制中。性嗜酒,禮畢,初無他言,唯問:“東吳有長柄壺盧,卿得種來不?”陸兄弟殊失望,乃悔往。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于公馆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子夏问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礼与?初有司与?”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子夏曰:“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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