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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之灵

以我之灵

作者:兆丁丑

类别:言情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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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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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毋哭。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币于殡东几上,哭,降。众主人、卿、大夫、士,房中,皆哭不踊。尽一哀,反位。遂朝奠。小宰升举币。三日,众主人、卿、大夫、士,如初位,北面。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少师奉子以衰;祝先,子从,宰宗人从。入门,哭者止,子升自西阶。殡前北面。祝立于殡东南隅。祝声三曰:‘某之子某,从执事,敢见。’子拜稽颡哭。祝、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踊三者三,降东反位,皆袒,子踊,房中亦踊三者三。袭衰,杖,奠出。大宰命祝史,以名遍告于五祀山川。”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三月,乃名于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是月也,安萌芽,养幼少,存诸孤。择元日,命民社。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



简介: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禫。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禫。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元帝始過江,謂顧驃騎曰:“寄人國土,心常懷慚。”榮跪對曰:“臣聞王者以天下為家,是以耿、亳無定處,九鼎遷洛邑。願陛下勿以遷都為念。”

  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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